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经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现将实验中学、实验小学2016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验中学招生相关事项 (一)招生计划:共招432人。 (二)招生对象:具有本县户籍的下列各类小学毕业生。 1.实验学校征地户户主子女。 2.实验中学教职工直系子女。 3.依据2016年小学毕业水平监测成绩,面向全县发放前500名入学通知书。如上述三项人数超过432人,则按实际人数开班。如不足432人,空缺学位面向本县今年小学毕业生要求入读者公开抽签决定。 (三)其他 1.新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时间:8月12日— 13 日,上午8:30-11: 3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实验中学三楼总务处。 2.要求申请抽签入学者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验中学三楼会议室登记,登记时间:8月14—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公开抽签时间:8月19日下午2:00,地点在实验中学一楼大厅。 二、实验小学招生相关事项 (一)招生计划:270人。 (二)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的未入学适龄儿童。具体为:1.招收陆河县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135人;2.招收陆河县实验学校建校征地户且户口仍在原籍的征地户直系子女,剩余计划招收具有陆河县户籍有意愿要求入读的适龄儿童。 (三)申请登记时间及所需资料 1.属征地户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3-14日到居委会申请登记。 2.属陆河县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的适龄儿童凭父(母)亲的单位证明、出生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3-14日到实验小学申请登记。由学校统一印制,副科级以上法人单位出具,同一单位只需出具一张证明,单位证明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同时签名,并加盖公章。 3.属陆河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3-14日到实验小学申请登记。 4.各类对象申请登记时需填写《申请表》一份,并贴上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相片一张。《申请表》及《单位证明》可于8月9日-14日到实验小学领取。 (四)其他事项 1.申请登记人数若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抽签形式决定入读资格,抽签时间为8月19日上午8:30,地点在县实验小学。 2.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一经查实,除取消入读资格外,涉及人员将报有关部门处理。 陆河县实验中学 陆河县实验小学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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